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建设工程阴阳合同问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晨范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1 22:00:38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缔约到履约的全过程跟踪调查,为工程承发包主体双方建立合同履约信用档案,及时公布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合同履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公布,并向有关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定期评定信用等级和发布不良行为记录,实现全社会对合同履行的共同管理,从而打造行业内的诚信体系。

  5.5实施全过程、多部门联动管理,创造良好缔约氛围

  要从招投标活动开始,加强对“阴阳合同”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造价管理,尽快拿出认定投标人企业成本的合理办法。通过科学、合理、公正的招投标管理,创造合同缔约的良好氛围。合同管理不仅是建设部门的事,还要有司法、税务、工商部门的配合。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人的约束力不强,须加强与司法、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管理。因此,推动行政管理体系与司法管理体系的联合管理势在必行。

  6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阴阳合同”的成因及危害性,当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发包人的利益最大化要求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冲突是形成“阴阳合同”的根本原因。要防范“阴阳合同”的形成,要从制度设计这个源头抓起,通过行业自律,建设一个诚信体系,建设、司法、税务、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形成一个长效管理,将“阴阳合同”拒之市场之外。

  参考文献:

  [1]冯小光.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建筑经济,2005(1).

  [2]吴旭丹.工程招投标中法律问题的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7(4).

  [3]杨明.如何约定垫资施工与避免黑白合同.施工企业管理,2006(5).

上一页  [1] [2] [3] [4]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